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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14.100, -0.08, -0.56%)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下达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6年第五批扶持计划的通知》(深发改【2016】1475号)文件通知,公司与浙江大学深圳研究院、深圳可立克(18.630, 0.21, 1.14%)科技有限公司、丰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共同建设的 "高效智能电源系统产业创新与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获得政府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介绍
"高效智能电源系统产业创新与建设项目"主要围绕新型电源系统高效率、高可靠性和高度智能化等核心技术问题,开展技术研发与攻关。项目通过战略合作,整合优势资源,在充分发挥高校的前瞻科研优势基础上,实现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和创新,将促进深圳电源系统产业链与创新链的高度融合,并有效提升深圳电源产业链整体发展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深圳电源系统创新链和产业链的协同发展。
公司作为项目牵头单位,同时也是项目中游产业的实施单位,在产业链中发挥了重要的承上启下作用,公司通过产学研用的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项目技术研究,并积极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合作,以最终实现高效智能电源产品的产业化及市场化。
二、项目获得政府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获得政府资金资助是对公司多年的不断努力和坚持自主创新的肯定,有利于加快公司高效智能电源系统技术成果转化进度,为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自主核心技术的创新与建设能力,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核心产品;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在电源系统智能制造行业的示范带动效应,为深圳电源产业企业在技术提升方面的提供借鉴与参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13.11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5.16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平安银行(9.13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16.49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太阳能(5.600, 0.00, 0.00%)逆变器项目”通过控股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士达新能源”)实施,因此科士达新能源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3年3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办理了兴业银行深圳和平支行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338070100100172474)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高新支行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79250155200000592),上述专户仅用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
2014年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将已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线式UPS扩产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技术服务及国内营销网络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太阳能逆变器项目”和“精密空调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0002032920033115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9170155200002557)、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200151201009036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00020329200399952)共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科士达新能源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支行就上述账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